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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部

日期:2014-05-20点击量:2171

安全生产部职能职责 

一、全面贯彻执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方针,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和上级的指示精神。

二、负责全院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专项工作,并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。 

三、结合集团公司下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,制定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,定期与不定期督促、检查院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、环境与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工作。 

四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,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“三级”安全教育,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 

五、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 

六、负责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,并适时开展演练。 

七、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,并协助做好三标一体的运行、审核等工作。 

八、定期召开安全动态分析会议,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,提出整改建议。 

九、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,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,并督促按期整改。 

十、按照职能管理要求和相关规定,做好全院设备管理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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